2月7日,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鋼鐵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與此前發布的《關于推動鋼鐵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相比,在主要目標上增加了“資源供應穩定”的提法,在次序上僅位于“布局結構合理”之后,在主要任務上提出要“提高資源保障能力”,足見保障鋼鐵上游資源供應鏈安全可靠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作為工業的“糧食”,鋼鐵保供穩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意見》在主要任務上更明確、簡潔地提出,要從建立穩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應體系和完善鐵礦石合理定價機制兩方面促進資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構建多元化原料供應體系是大勢所趨
對我國鋼鐵行業來說,在鐵礦石資源保障問題上,改革開放40多年來更多的是摸著石頭過河。
2001年,我國鐵礦石進口量占全球海運礦的18.2%,粗鋼產量占全球的15%。與之相對應的是,2001年我國鐵礦石進口依賴度為40%。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鐵礦石進口依賴度不降反大增。2009年,我國鐵礦石進口依賴度增至71.9%。與之相對應的是,我國鐵礦石進口量占全球海運礦的64%,同比提高16.4個百分點;我國粗鋼產量占全球的46.6%,同比提高8.5%。我國鐵礦石進口依賴度的高點出現在2016年,約為91.4%。當時,我國鐵礦石進口量約占全球海運礦的67.1%,粗鋼產量占全球的50.2%。到了2020年,我國鐵礦石進口依賴度調整至81.2%,較2016年的高點下降約10個百分點。
這些數據呈現的積極意義在于:從供給端來看,海運礦供應見頂,且受事故、颶風等因素影響,供應頗為不穩;從需求端來看,隨著我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鋼鐵過剩產能,鋼鐵行業進入提質增效新階段,高礦價增強了我國開發利用國內鐵礦石資源的積極性。
過去,作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業,我國鋼鐵行業以較低的利潤率為我國工業化進程提供了安全、穩定的鋼材,為我國經濟發展起到“加速器”“壓艙石”的作用。但隨著我國鋼鐵行業進入提質增效的新階段,在綠色低碳、智能制造及產品提檔升級的背景下,對鐵礦石資源的掌控力已成為抑制我國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子。
關于增強鋼鐵原料保障能力的必要性,也可從比我國更早發展鋼鐵工業的近鄰日本得到啟示和借鑒。當然,由于我國與日本的經濟體量不同、經濟地位不同、所處的宏觀政治經濟環境不同,意味著更需要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點,構建安全、可靠、多元化的鐵礦石資源保障體系。顯然,像日本那樣通過對海外礦山戰略投資來構建長期低價穩定的鐵礦石供應體系,從全球對海運礦的需求看,我們已經錯過了最佳窗口期。
需要關注的是,《意見》刪除了此前《意見征求稿》中“鐵金屬國內自給率達到45% ”和“打造1個~2個具有全球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的海外權益礦山,海外權益鐵礦占進口比重超過20%”等量化指標。這意味著,建設多元化的鐵礦石供應體系將更加尊重市場需求、遵循市場化原則及海內外經濟發展的周期性、結構性、體制性規律。
《意見》對“資源供應穩定”這一主要目標的列示,為加強鐵礦石資源保障、助推我國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針對《意見》提出的建立穩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應體系,發力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強化國內礦山資源基礎保障能力、加強國際鐵礦石資源合作開發、鼓勵企業開展港口混配礦業務等。
亟待完善鐵礦石合理定價機制
《意見》提出的“提高資源保障能力”的另一個重要抓手,就是完善鐵礦石合理定價機制。
縱觀我國鐵礦石定價變遷,不難發現,不論是長協定價還是指數定價、鐵礦石金融化,高礦價侵蝕行業利潤一直是困擾我國鋼鐵行業穩定健康發展的大事。
2003年,我國進口鐵礦石1.48億噸,被稱為“全球吸鐵石”。同年,我國參與一年一度的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但由于國內市場結構分散、無序,疊加鋼鐵下游需求增量發展、鋼廠利潤頗豐及談判經驗不足等客觀因素,我國在鐵礦石定價談判中頻頻失利。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在“4萬億元經濟刺激方案”的帶動下,2009年我國粗鋼產量及鐵礦石進口量占全球比重均大幅提升。同年,日本與力拓達成降價33%的協議,雖然我國也試圖爭取更大降幅,但收效甚微。
在鐵礦石國際價格談判陷入混亂時,海外礦山聯合國際金融機構力推鐵礦石指數定價,并取消年度定價談判。鐵礦石指數定價不僅催生了包括普氏指數在內的一眾鐵礦石指數,還催生了新加坡交易所鐵礦石掉期、期貨及國內黑色產業鏈上各主要品種的金融化。
2008年金融危機后,我國著力刺激需求端,帶動了國內外制造業投資高速發展。隨著國內鋼鐵產能及海外礦山投運,以鋼材、鐵礦石為代表的大宗商品轉入供給過剩的局面,并且持續加劇。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數據顯示,2009年~2016年,盡管我國粗鋼產能及產量規模持續擴大,但行業平均效益僅為1.21%,2015年還出現全行業虧損;從2016年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去產能后,行業利潤才回升至4%以上。
由于黑色產業鏈上的金融化趨勢均出現在2008年金融危機后,疊加2012年~2015年正值我國資本運作盛行、金融業快速發展、金融監管相對滯后的時期,黑色產業鏈上的金融化趨勢雖然不斷得到強化發展,但處在鐵礦石終端消費環節的鋼廠因為對金融衍生品一知半解而缺乏參與的動力,從而致使鐵礦石定價雖然留在了中國,定價權卻落在了鋼鐵工業主體鋼廠之外。
多年來,我國備受鐵礦石定價話語權缺失問題的困擾,尤其是在鐵礦石高度依賴進口、海外主流礦產資源高度集中、金融屬性日益增強、鐵礦石備受資本吹捧并未有本質改善的情況下,一方面需要鋼廠根據下游需求變化及時調整生產,避免在需求預期轉弱時在銷售和采購兩端同時受擠;另一方面要完善鐵礦石期貨市場建設,加強期貨市場監管,完善鐵礦石合理定價機制,特別是要給資本設置“紅綠燈”,抑制資本炒作。此外,還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貫徹,增強市場參與者對宏觀經濟運行、行業發展趨勢及商品定價規律的正確認識。
值得欣慰的是,這些均在《意見》中有所提及。如果后續得到貫徹實施,將有力促進鋼材行業利潤及黑色大宗商品價格在合理區間平穩運行,從而鞏固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
對鋼鐵工業來說,構建穩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應體系、加強期現貨市場監管,是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義。(江秀霞)